中心制度

公共技术服务中心经费管理办法(2020-7-1)

发布时间:2022-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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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科学院遗传与发育生物学研究所文件

     科遗发字〔2020〕23号

遗传发育所关于印发《公共技术服务中心

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所属各单位:

    《公共技术服务中心经费管理办法》已通过第四届第60次所务会审议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遗传发育所

2020年7月1日


公共技术服务中心经费管理办法

为统筹管理公共技术服务中心(简称中心)经费,规范经费的收支,保障公共技术服务中心的良性运行,根据《中国科学院技术支撑系统建设实施方案》和《中国科学院所级公共技术服务中心建设实施细则》等相关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一、中心经费的收入管理

中心经费的收入包括中心所属技术平台(简称各技术平台)提供技术服务收费、国家财政拨款以及中科院和研究所的拨款。

(一) 各技术平台的收费管理:

1.各技术平台根据《遗传发育所公共技术服务中心课题成本核算标准修订》(科遗发字〔2019〕22号)制定收费标准。

2.各技术平台在日常的技术服务中应及时与用户对相应的各项收费通过区域共享系统确认,收费原则上不能减免;技术合作收费根据各技术平台管理办法执行。

3.中心依据中科院仪器设备共享管理平台数据,根据所财务要求定期对各项收费进行汇总,先由用户和各技术平台进行复核,然后由中心汇总提交研究所财务部门扣缴。

(二)国家、中科院和研究所的拨款:

1.中心及其所属各技术平台应积极参加国家、院所平台建设、仪器研制及其功能开发等项目经费的申请。

2.研究所参照《研究中心运行补助费管理暂行办法》[科遗发字(2007)17号]等相关规定给予的经费支持。

3.所级公共技术服务中心的评估获得的运行补助。

二、中心经费的支出管理

中心经费的支出包括中心运行经费的支出(含扶持平台发展支出、技术论坛和培训费用、日常办公费用等)和各技术平台运行及建设费用支出。

(一) 中心运行经费的管理:

1.研究所管理费支出:中心(含动物中心)服务收费总额的4%提计为研究所管理费用。

2.技术论坛和培训费用管理:中心举办技术论坛和学术交流活动等费用在中心年度预算中列支。

3.日常办公费用管理:中心办公、差旅、会议等费用计入平时的全成本核算管理。

4.在明确收支项目的基础上,中心实行年度预决算制度, 实现收支平衡。

(二) 各技术平台运行及建设费用管理:

1.各技术平台根据平台成本核算和运行管理办法管理平台运行费用(包括能源费、工作用房使用费、试剂耗材费、检测校正费以及其他消耗性支出费用)及建设费用(如年度计划内的科研设施、科研装备的运行维护和开发创新费用,科研装备的更新及损耗、人员的奖励绩效,平台办公等)的支出。

2. 各技术平台实行年度预决算制度,不以盈利为目的,其经费管理目标是年度收支平衡。所级中心各技术平台(不含动物中心)计提服务奖励绩效不超过服务收入30%;所级中心所属动物中心计提服务收入6%作为服务奖励绩效。各技术平台在实行全成本核算后产生的年度结余经费纳入各自平台下年度使用。

各技术平台年度预算执行发生预算超支时,需向中心管理委员会提交书面报告,经报请研究所批准后发放专项补贴给予平衡。年度预决算结果作为中心对各技术平台年度绩效考核指标之一。

三、本办法从下发之日起实行,公共技术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四、《公共技术服务中心经费管理办法》(科遗发字〔2015〕36号)即行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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